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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一住宅法拍现蹊跷:有人连续出价63次抬高150万,最终被优先购买权人拍走;法院工作人员回应:如其他竞买人有异议可反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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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一住宅法拍现蹊跷:有人连续出价63次抬高150万,最终被优先购买权人拍走;法院工作人员回应:如其他竞买人有异议可反映

红星资本局10月31日消息,10月26日至27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一套房产。拍卖过程中,一名竞买人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,自己加价连续出价63次,将房价抬高150余万元。 拍卖信息显示,该房产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莱蒙水榭春天花园,建筑面积87.36㎡。评估价567.84万元,起拍价397.49万元,保证金79.5万元,加价幅度约1.99万元。 整场共4人实际参与竞拍,累计出价66次,其中竞买编号为236908712的竞买人出价63次。出价记录显示,该竞买人第一次出价后,自己每隔2到4秒就加价一次,其间仅有两次为其他竞买人出价,均被其加价超过。其最后两次加价更是达27.8万余元,将该房产价格抬至548.5万元才罢手。 这场拍卖引来1.7万人围观。有网友感叹,这位竞买人一个人疯狂加价,为何要自己卷自己? 27日上午,该场拍卖的优先购买权人郑某,通过竞买编号236912582加价11.92万元,以560.45万元拍下该房。 郑某优先购买权人等级为1级,备注为“共有人”。另据拍卖网页公布的不动产登记信息,该房屋登记为郑某所有,于2018年7月26日因财产分割取得该房产100%产权,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。 根据相关规定,共有人优先购买权,是指共有人在共有财产被转让时,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。 执行裁定书显示,此次被拍卖的房产涉及一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,郑某为该案件的案外人。在侦查期间,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查封了登记在案外人郑某名下的房产,目前法院刑事审判部门经审查,已将该房产移送执行,所得款项50%用于退赔。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本场法拍的工作人员表示,系统后台记录和网上显示的出价记录一致,如其他竞买人有异议可以拨打法院监督电话反映。 一位从事法拍房行业相关人士表示,法拍房竞拍时大多在网络平台上进行,恶意抬价并非易事,平台采用了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,要求竞拍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并进行实名认证,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虚假身份参与竞拍和抬价的可能性。同时,平台设置了竞拍规则,如规定了保证金数额、加价幅度、竞拍时间限制等。所有竞买人的出价都会被记录并公示,可供后续查询与监督。 抬价的代价也确实存在。2026年3月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南山区西丽山庄一栋别墅,起拍价3792万。一名竞拍者一次性加价2211万元,将价格推到6003万元并成功拍下。之后悔拍,按竞拍公告条款,其缴纳的758.4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,别墅重新挂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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